發(fā)布文號: 滬教委青[2010]58號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轉發(fā)《教育部辦公廳關于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2010年第3號預警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轉發(fā)《教育部辦公廳關于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2010年第3號預警通知》的通知
(滬教委青〔2010〕58號)
各區(qū)縣教育局:
現將《教育部辦公廳關于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2010年第3號預警通知》(教基一廳〔2010〕9號)轉發(fā)給你們,請即轉發(fā)至所轄中小學幼兒園,并結合實際,認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嚴防火災事故。各區(qū)縣教育局近期要組織一次消防安全大檢查,重點查找中小學幼兒園校安工程施工工地、學生宿舍、食堂、實驗室等火災事故易發(fā)場所的火災隱患;指導學校嚴格落實各項安全制度,自查自糾各類安全隱患。
二、強化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各區(qū)縣教育局要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校舍安全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堅決杜絕在建工程邊施工邊使用的情況。在全面認真排查項目 施工安全基礎上,積極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工作,消除危險因素。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施工單位要加強施工安全的隨機抽查、定期檢查。施工現場要實行封閉管理, 嚴密防范安全事故發(fā)生。
三、嚴格校車管理。各區(qū)縣教育局要將世博期間形成的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機制延伸到日常工作,繼續(xù)密切與公安等部門合作,嚴格校車管理,規(guī)范校車安全出行。
四、開展交通安全教育。結合冬季大霧、雨天、冰雹等災害性天氣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交通安全教育,指導中小學生主動規(guī)避交通事故。
附件:教育部辦公廳關于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2010年第3號預警通知(略)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員 會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