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合同無效后的結算辦法
發(fā)布日期:2014-10-24 作者:110網律師
被告:河南迎君國際酒店有限公司
2001年11月16日,原告與被告簽訂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的主要內容是:由原告承建被告發(fā)包的迎君國際酒店綜合樓項目,該樓為12層,建筑面積14000平方米,計價方式為單價包干,每平方米按550元結算。
原告周口市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具備土建施工一級資質,但該工程未辦理招投標手續(xù)。
上述工程于2003年3月竣工后,雙方對工程款結算問題長期爭議,沒有定論。周口市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認為,合同中約定的每平米550元工程造價明顯低于市場價。經按當?shù)亟ㄔO行政主管部門發(fā)布的定額鑒定,工程造價應為每平方米878元,主張發(fā)包方應當按照每平米878元,乘以14000平方米進行結算,工程應為款12292000元。但是酒店認為,工程價款按每平米550元結算,是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工程總價款應當按每平米550元乘以14000平米,共計770萬元,加上工程有少許曾項,全部工程款最多不超過800萬元?,F(xiàn)酒店已付工程款 一千萬元, 已經多付了2百多萬元。所以不同意再追加給付工程款。 為此2008年8月11日,建筑公司就工程結算問題向河南省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主張索要工程款740萬元,利息45萬元,共計786萬元。本案訴訟費66850元。
2009年10月30日,河南省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作出以下判決:
1、原告與被告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為有效合同,應受法律保護;
2、因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計價方式為“單價包干”,每平米550元,該建設項目為14000平,該項目工程款應為14000*550=770萬元,外加工程曾項部分,工程價款應為8百萬元。被告已向原告支付工程款一千萬元,多支付了200萬元,故原告請求給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的主張缺乏事實依據(jù),本院不予支持。
3、案件受理費66850元由原告承擔。
本案原告起訴向被告索要工程款及利息,不但目的未能實現(xiàn),反而經法院審理證明了原告已經多收取工程款200萬元,被告可以隨時另行起訴原告要求返還,同時原告還損失了訴訟費66850元。
本案原告代理律師的嚴重失誤如下:
第一、原告不請求確認合同無效,法院就不可能支持按照定額鑒定工程造價,進行據(jù)實結算,這就是“固定價不鑒定”原則。
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二條明確規(guī)定了“當事人約定按照固定價結算工程價款,一方當事人請求對建設工程造價進行鑒定的,不予支持”。 本案是單價固定合同,每平米550元。依照上述司法解釋,一方請求對工程造價進行鑒定的,法院顯然不能支持。但是“固定價不鑒定”的原則只適用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有效的情況,如果合同無效,則合同中約定的固定價條款也無效,這種情況下當事人請求按照鑒定結算工程款的,法院應當支持。
依據(jù)本案情況,建筑公司代理律師首先要判斷本案是否具有合同無效的情形,如果沒有合同無效的情形,官司寧可不打,也不能把當事人往火坑里推;如果具有合同無效的情形,則先要請求法院確認合同無效,在此之后,才能要求按照定額鑒定工程款,據(jù)實結算。而本案建筑公司的代理律師,根本就沒有向法院提出合同無效的請求,如何能夠打破“固定價不鑒定”原則,讓法院支持原告對工程價款進行鑒定呢!
第二、本案具有明顯合同無效的情形,但是建筑公司的代理律師根本沒有主張合同無效。
本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當被確認無效的理由:
依據(j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的規(guī)定,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無效: 其中包括“ 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
那么,哪些是必須招投標的工程項目呢?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 第三條規(guī)定,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其中第一項是“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yè)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并明確指出了, 以上工程項目必須招投標,沒有招投標簽訂的建設工程合同就是無效合同。本案訴爭工程項目是酒店綜合樓,用于接待住宿,顯然屬于關系到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因而屬于必需招投標的項目。
另外,依據(jù)建設部《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guī)模標準》單項工程造價在200萬元以上的,屬于必需進行招投標的范圍。本案建設項目造價為770萬,也屬于必須招投標的范圍。
因此,依據(jù)本案具體情況,訴爭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因發(fā)包方未依法辦理招投標手續(xù),顯然應被確認為無效合同。
法律依據(jù):
《 合同法》第五十六條規(guī)定“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所以合同無效,合同中約定的有關工程款單價包干的條款也無效,你就可以請求對工程造價進行鑒定,依據(jù)據(jù)實結算?!端痉ń忉尅烦雠_以前,法院處理建設工程合同無效的,都是按照定額鑒定工程款。這里對于無效合同就有利用價值了,如果是固定總價的合同,固定單價合同,你干賠了,那你就別請求按照合同約定結算了,你就可以請求按照定額結算。
所以本案只要爭取確認施工合同為無效合同,再請求按照當?shù)禺斈甑亩~結算工程款,即可以實現(xiàn)按照每平方米878元結算工程款。
本案原告律師的重大失誤在于:
1、不知道建設工程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2、不知道建設工程合同無效后的結算辦法。所以本案給原告造成了幾乎是無法挽回的、巨大的經濟損失。
可見律師在訴訟中起的作用是至關重要的,一個好的律師可以為當事人爭取更多的合法利益,而一個壞的律師可能給當事人造成更多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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